一、产品简介
汽车经销商将新车合格证交付我行监管,并视企业具体情况辅以新车质押或其它风险保障方式,获得融资以满足向整车厂采购新车的资金需求。
二、业务种类
支持先交证后放款和先放款后交证两种形式。
三、产品功能
(一)减少资金占用,解除采购预付款的垫资压力;
(二)采用票据承兑形式,降低财务成本;
(三)支持“先交证后放款”和“先放款后交证”两种形式;
四、产品优势
(一)融资比例最高可达90%;
(二)盘活库存车辆,加快资金周转,扩大销售。
五、适用客户
可以获得汽车供应商合格证唯一性证明,并将汽车交由我行指定第三方监管公司质押监管的汽车经销商。
六、办理流程
(一)企业与整车厂签订年度采购合同;
(二)企业向我行提交贸易背景资料、与整车厂的合作条件,我行审批融资额度;
(三)放款:
先交证后放款
a.我行与企业签订融资合同、监管协议(用于车辆质押);
b.企业将合格证(及车辆)交付我行纳入监管,我行放款;
c.企业向我行缴纳保证金/偿还融资款后提取合格证(及车辆)。
先放款后交证
a.我行与企业、整车厂签订三方合作协议,与企业签订融资合同、监管协议(用于车辆质押)等;
b.企业提交放款申请资料,我行将预付款直接支付整车厂;
c.整车厂将合格证(及车辆)发送给我行纳入监管,企业向我行缴纳保证金/偿还融资款后提取合格证(及车辆)。